丹东 实行“党费交纳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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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为解决部分机关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辽宁丹东市在全市机关党组织中普遍实行“党费交纳日”制度。 针对机关部分党员不能主动按期交纳党费问题,市委组织部认为:这是党员意识淡薄的表现。去年10月,市委组织部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并以“按期交纳党费与党员意识的关系”为题开展讨论,倡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建立“党费交纳日”制度,即把每月固定的一天作为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时间;无正当理由,超过一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支部给予批评;超过六个月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给予党内除名。 一些机关党组织还把“党费交纳日”和党员每月的活动日结合起来,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张学明)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07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