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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打工者的遭遇(心里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是湖南省衡阳县大安乡石云村村民,今年1月26日到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明珠贸易行当搬运工。

  明珠贸易行的搬运工每天早7点上班,晚上10点、12点下班是常事。一天十几个小时的高强度劳动对我来说很难承受。公司规定搬运工没有休息日,不能随便请假。所签的劳务合同,甲方由搬运队长代签,连公章都不盖。我们搬运工有了错,他们就按合同规定处罚,而他们自己却可以随意违约。合同规定每月11日前发放上一个月工资,实际上要拖欠一个月。

  4月14日,我乘坐的送货车在三乡镇白石路段,与前面一辆运汽油的车相撞。因惊吓过度,此后我的精神状态很差,晚上难以入睡,一睡着就做恶梦,惊醒后便再也睡不着。由于休息不好,体力难以恢复,白天工作没有精神。5月1日,贸易行仍不放假,我实在受不了,决定辞去工作。我给搬运队长打电话,讲了自己的决定,他说辞就辞吧,明天再说。第二天,他主持会议,不点名地批评我5月1日不上工,属消极怠工。散会后,他要把我调到更艰苦的工作场地去,我一听就傻了,赶紧哀求他准许我辞去工作。他说:“你辞工我批准,你走吧,工资没有,辞工书也不用写!”我3月、4月的工资都没有发,口袋里根本没钱,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我一再哀求他把工资发给我,他勉强答应给我一个月的工资。我不肯,他说凡是辞工的都要扣工资,你就不要求了。

  5月8日,我到南头镇劳动局投诉明珠贸易行克扣工资的不法行为。16日去问结果,一名女工作人员说:“我打电话问过了,甲方说你没有证据。我把你的意见转达给甲方,再把甲方的意见转达给你,就算调解完了。”对我反映的诸如无故拖欠工资、工作时间长等问题,她根本不当回事。我的心一下子凉了。

  我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的血汗钱,被他们无端克扣掉,难道就没人管吗?!

  湖南衡阳县大安乡石云村 邹学军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07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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