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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北京"嘉利来"大坑 混水何时能变清(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43 人民网
  图中划红线的部分即是处于CBD闹市中的“嘉利来大坑”

  一个乱局,更是一个迷局;公权、股权、民权,眼花缭乱,翻云覆雨……也许我们能从嘉利来案中得到一些警示。

  从1994年开始到2001年,中外合作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把一片厂房开发成价值逾10亿元的成熟项目,费时6年。6年时间里,企业年检年年通过;2001年,北京市二商集团、北京市商务局(原外经贸委)、北京市工商局和一些不法商人串通,5天内运作嘉利来世贸中心股东变更的全部手续,一纸批文,第一大股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剥夺股权;2002年7月2日,国家商务部(原外经贸部)做出责成北京市商务局恢复嘉利来股东地位的行政复议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商务部多次督办,但这份强制性决定,近3年时间得不到执行;

  2002年7月19日,北京二商集团起诉商务部;2003年12月22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做出商务部败诉的一审判决。2004年3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变造复印件合同做出仲裁裁决。2005年2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撤销了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但随后的3天里,一审原告北京二商集团又突然撤诉,紧接着,2月28日,北京二中院做出民事裁定,驳回香港嘉利来公司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请求。

  香港嘉利来公司在北京投资房地产近十年来的曲折经历,大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管理中一个罕见的个案。这个案例至少在政府公信力、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威以及法律的尊严等三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都形成了挑战。如果说“权”与“法”的较量是中国走向法制社会一个必须跨越的坎,那么,这个个案所反映的问题,远比这种现象要深刻的多。这就不能不使人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中间法律是否被亵渎?法律的公正性究竟还有多少?

  嘉利来

  事件引发网友热评

  网友IP:61.149.30.

  这案件背后水很深!是“地方割据”的结果,更是对法律尊严、中央权威的亵渎!

  网友IP:219.238.22.

  政府权力被私利化,依法执政以及司法独立被玷污化,执法公正被污名化,则犹如人们所担心的那样: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的混乱,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危险。这些现象的背后到底是什么?

  网友IP:61.157.138.

  国家需要的是什么?小平同志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我想北京市商务局的做法是严重的违背了这一理论。国家发展了才能强大,人民的生活才能提高。而北京商务局的做法阻饶了发展,也对外商投资环境泼了一盆墨水。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又体现在哪里呢?我所关注嘉利来报道已久,就是要看政府怎样为人民办事,然而等待的结果又是什么呢?做为首都的政府机关这样颠倒黑白的做,那么地方官员该是效仿还是???我想这里面的猫腻太多吧!!!!!!!!如果所有的政府官员都是这样办事,我们的国家将国不成国!因为已经被北京商务局似的官员们给蛀空了。一个四川绵阳的网民

  网友IP:218.108.26.

  歹徒土匪抢劫还可以打110,而如此官商勾结的抢劫,中央政府都不怕,誰来管?这简直就是歹徒在长安街上抢财物后,沿着红墙下跑,街边还都是警察,管不了!

  网友 IP:218.246.73.

  好!应该放在显著位置进行报道!并尽快跟踪,报道清楚!太可怕的事情到处都有!我盛赞科学的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但绝不是可笑的无政府主义,决不是腐败的横行!强烈要求中央,把人民网上的有关文章刊登在人民日报,并设专栏,跟踪报道!严厉打击党内的腐败,保证政令畅通!决不能手软!别的不想多说了!中国君

  网友IP:222.89.191.

  看后大脑乱的很,没有思绪,没有感觉使有麻木人了:只想说一句;北京是中国人民的政治法律指令集散中心,象嘉利来这样的混水湖我们的政府几年都不能让它变成清水潭,可想法律在强人势力面前是多么的无能为力呀?

  网友IP:202.108.235.

  目前,国家提倡依法治国,其基本要求便是依法行政。有些地方个别腐败官员正在拿起法律的武器打击中央,亵渎法律尊严,还美其名曰依法办事,可悲!

  网友IP:221.237.177.

  为什么商务部会败诉,我想商务部的行为在法律界人士眼里是违法的。在嘉利来事件中,北京二商集团侵占嘉利来的股权属明显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应按法律程序靠法院来依法裁决,而不应靠上一级的行政命令来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命令只应纠错!而不应用行政命令来纠正违法!靠上一级的行政命令来纠正违法,只会助长官大一级压死人之风更加蔓延。

  网友IP:222.185.62.

  嘉利来

  案中,北京市二商集团、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商局、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与“白领黑社会”勾结成了势力强大的利益群体,他们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以此挑战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威和法律的尊严,表明我国的法律制度和体系还不健全,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斗争还任重道远!

  网友IP:202.105.135.

  北京市会出这种事情,简直不可思议.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北京市和中央政府应该尽快处理.严加惩处贪污受贿官员,给海外投资者以信心,也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网友IP:219.234.106.

  北京应是首善之区,应不负众望,严惩腐败分子

  网友IP:221.237.177.

  嘉利来

  事件的背后,肯定隐藏着巨大的腐败,希望中纪委和高检认真查一查,把过去的和现在的贪官彻底揪出来,好好震慑一下腐败分子们。让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腐败贪官,得到应有的惩罚。

  网友IP:61.149.157.

  建议国家反贪系统加大反贪力度,严惩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国家公务员队伍。

  网友IP:202.105.135.

  闲 闲谈“嘉利来案”

  看了一些有关“嘉利来案”的报道,媒体似乎一边倒的站在“嘉利来”一方,更兼有中央机关国家商务部的支持,按理说,“嘉利来”有财有势,应该必胜无疑。但这样一个“优势”的一方,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里,仍然不能获胜。那么,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一种合理的推测是,“嘉利来”的对手也具有非常大的能量,一是有能够顶住压力的能力,二是有敢于顶住压力的动力。一般情况下,地方是不敢与中央叫板的。原因很简单,中央权力大,有能力“收拾”敢于叫板者,地方大员的政治生命,很可能在与中央的“叫板”中完结。这个代价太大了。那么,如何理解“嘉利来”的对手的行为呢?

  这里,我们也试一试从吴思那里学来的“利害分析法”。按常理,个人也好,组织也好,要顶住舆论与上级的压力,付出的代价是非常大的。除非,这个代价的付出,能够获得的预期收益更大,这种行为才是“值得”的。那么,什么预期收益能够大到让“嘉利来”的对手愿意付出顶住舆论与上级压力的代价呢?

  我们知道,凡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种本能,那就是保存自己,人也不例外。保存自己,特别是保存自己的生命(含政治生命),是人的最大最原始的动力。

  在斗争一开始,双方就存在着一条风险链条,对这条链条的最前端,最薄弱之处,最关键之处必须严防死守。该处一旦被对方突破,整个阵线将瓦解,敌方将长驱直入。那时,一切都将没有了,所以为了保护这一点,必须在防守链条的最薄弱位、最关键处、最前端投入最大的力量,防住了这个部位,整个链条也就安然无恙。

  对于“嘉利来”的对手,他的风险链条的最前线,就是要保住行为的合法性。保住了这一点,才能保住官位,保住财产,甚至保住性命。正是由于这一点事关全局,“嘉利来”的对手必须动用一切力量来保护。

  现实中的嘉利来大坑和规划中的嘉利来世贸中心

  《嘉利来案显露地方官员挑战中央权威(凤凰周刊 玛 雅)》一文中有几句话值得看一看:

  嘉利来

  案实际上是北京市三个局级政府部门内部腐败分子共同涉入,联手合谋抢夺外商巨额投资权益的公务员诈骗案。案发后,涉案人员为求自保,不惜恶意起诉国家外经贸部,欲以案属行政纠纷为借口,掩盖背后的腐败罪行。后为摆脱国务院督办及中纪委督察压力,不计后果地将地方二中院拉下水,恶意判决中央政府一审败诉。这种论述也仅是推测,不过很符合“利害分析”原理。本案中当事人均非等闲之辈,利害得失安能计算不周?正因为看到了这个后果严重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才不能不调动全力防守。守住了,一切照旧;没有守住,全线崩溃。

  当然,这也仅是猜测。不过,小民倒有个建议,为了还各方一个清白,唯有成立一个独立专案组,进行公正调查,不就真相大白了吗?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嘉利来案显露地方官员挑战中央权威(凤凰周刊玛雅)》

  谁是清白的? 网友正反方激辩北京“嘉利来”大坑罪与罚

  网友 IP:221.234.158.

  作为人民网不应该发表这样的文章,观点偏妥,另一方的观点我也看啦,事实并不像你们所说的。作为党的喉舌,你们的做法令人心寒,太不该啦。”

  网友IP:218.249.0.我认为人民网及其他媒体应该听听北京市和二商公司的说法,兼听则明嘛。凤凰网就做得不错,前后两篇文章,把事实真相告诉大家。北京正在筹备奥运会,你们把北京说得那么黑暗,什么目的啊。别再上嘉利来的当了。嘉利来虚假出资被赶走是大快人心的事啊,怎么他摇身一变成了正义的使者呢??我看舆论腐败才最可怕!蒙蔽不知真相的人在这里义愤填膺,浪费感情,真不应该!网友IP:218.249.0.质问!我此前刚刚看过凤凰网“一起民事纠纷如何演变成政治话题”,这才发现这里面大有文章!

  我想问嘉利来穆老弟——你没从香港向内地投钱,靠内地贷款糊弄,你以为大家都是傻呀?你也没投什么钱,说自己10亿的股权丢了,真是敢忽悠啊!你脸都不红一下,所以大家不要被蒙蔽了,应该理性一些。网友IP:218.249.0.凤凰网上有一篇“嘉利来事件再调查”,看了才知道嘉利来是个假外商,想用咱国内的贷款作外商投资,我看他是活该。要不然事情哪有他说得那么玄乎。如果商务部没有错,借几个胆子给北京市也不敢定这么长时间啊。

  网友IP:218.249.0.从头到尾,穆先生都不说出最核心的问题——1、你的注册资金是怎么来的(是国内贷款!)?你到底投了多少钱(4个亿都是别人的!)?你在这里大讲维权真是好笑啊...大家不妨看看凤凰网的报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没问题10亿元的项目为何停了五六年,我看凤凰网了,看来穆先生隐瞒了很多真相。建议您别在以廉价的噱头博取大伙的感情了!您以300多块港币介入这个项目是什么目的啊?利令智昏了吧,呵呵呵呵呵...网友IP:218.108.26.这位网友,不知您在何处可以看到另一方的观点?能否在网上推荐大家看一下?不知北京市干部如何洗刷自己,难道国务院下函也“观点偏妥”? 您若不能推荐公开媒体上的文章给大家来看,那么只能解释:您是他们同伙,您所看到的观点,是在“匪窠”威虎厅中开会时看到的!!!!网友IP:222.133.217.

  你这位先生看样很知道此案底细。请问五天内抢夺了人家六亿股权的那些人们脸红一下没有?说是内地贷款(姑且不论说的真假)你们就可能抢了吗?就可以联手倒卖从中分脏?喝血鬼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否显一下原形,让大家看一看真面目,说清楚你“穆老弟”被抢去十亿股权不许声张的道理,为何舆论群起遣责你们违法行径而不敢有个正大光明的说法?

  网友IP:222.133.216.抢了人家的股权分了脏,反诬人家假外商,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道理很清楚,就是外国人,来中国也不能随意抢劫人家的财物。

  网友IP:61.179.13.既然民事纠纷北京市商务局插的什么手?你这个伙计也太差劲了,睁着眼说瞎话。明明是利用行政权力抢夺,还到香港去倒卖股权,国洪起不是露出马脚了吗,你作如何解释?

  网友 IP:218.246.73.

  凤凰周刊最近的报道是失实的,连作者的名字都是假的。一篇深度报道,记者连名字都不敢署,能有公信力?大家看看那篇文章的作者署名是“吴一合”,实际上是“无一核实”的意思,这能是事实吗?而同是凤凰周刊的“北京门事件”报道,就是周刊记者署名文章。哪篇稿子反映的是事实大家有目共睹!!

  网友IP:218.247.199.穆军先生的分析很有见地。从为自己维权走向为政府信用而战,是一大升华。但两者实际是统一的,只有合法权益的公正而安全存在的土壤,我们才可能走向和谐。

  中纪委查京城黄金地块十年纠纷 商务部初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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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官司越打越寒心 访嘉利来案代理律师

  专家观点:“嘉利来案件”的背后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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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利来

  事件进入我的视野,在于2004年《中国青年报》等媒体相继报道的国洪起系列犯罪案件,并由此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其涉案金额之大、地域与行业分布之广、手段之隐蔽,令人震惊。有媒体指出,国洪起一伙人,凭借盗来的巨大财力为后盾,仰仗着威力巨大的社会关系网为其做保护伞,已经形成了一股“白领黑势力”。

  实际上,国洪起许多犯罪活动之所以能够得逞,最为重要的就在于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了,但政府职能的转换仍然是十分缓慢;一些靠近公权力的人总是希望如何通过所掌握的权力来为己谋利,来转移或侵蚀国有或他人之资产。如果不把问题提高到这种认识上,就无法揭示出问题的实质,法律也只能成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

  对嘉利来事件的深刻反思,就得从政府职能的转变角度上来思考,就得让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为社会经济繁荣服务上来。同时,转变政府职能,还得对政府职能进行严格监督与问责,对那些敢于利用公权力来谋私者必须严查、严惩,不让这些人侥幸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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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松年:法治环境是最大的投资环境

  投资环境是什么?当然,公共设施要好,交通要方便。九通一平甚至十通一平这些很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也很有吸引力。前些年苏州、东莞这样做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我觉得光这样做还不够,而且很难持续。入世后,讲的是透明、公正。最主要的投资环境应该是法治环境。

  什么是好的法治环境?我的看法,当事人能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而且是法律保证的后果,这就是好的法治环境。很简单一句话:可预见性。作为商人而言,自己的利润能够经过可控制的成本测算出来,这样的利润得来踏实,也心安理得。领导人的承诺总是没有法的信用高,领导人的话没有连续性,但法是稳定的、连续的。按理说,在中国是一党执政,但换了领导,政策就变。这种事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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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港人内地投资风险大 要有团练保镖和信鸽

  郎咸平在香港两家媒体上抛出万言书《呼吁港区人大提案保障港商权益———关于成立港人投资权益保障基金的建议》。但随即引发了质疑:郎咸平到底在替谁说话?

  郎咸平回应:“我绝不是在为某一阶层代言,我惟一的目的是,呼唤寻求一个公正的、制度化、法治化环境。”

  吸引郎咸平“港商维权”视线的,是国人关注已久的香港嘉利来大坑事件。毛寿龙:嘉利来案的法治政府逻辑

  重要媒体评论:

  经济日报:嘉利来股权批转案说明了什么

  中国青年报:商务部对地方商务局“纠错书”有无强制力

  延伸阅读:“嘉利来”们还有多少?

  原广州番禺区委书记被判12年 刁难霍英东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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