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大厦火灾案宣判4名责任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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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北京消息广受关注的京民大厦火灾案昨天上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结案。法院认为,4名责任人都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道醇和员工朱家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锈钢加工队队长陈宝东被判5年,瓦工队队长田合朋因曾提醒交叉作业有危险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道醇指使其公司员工被告人朱家龙伪造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002年3月开始,多次承揽京民大厦的装修工程。2004年6月9日15时30分许,焊花引燃防水涂料,导致施工现场发生重大火灾。火灾造成了12人死亡,9人重伤,4人轻伤,22人轻微伤,造成京民大厦直接财产损失81.9万元的严重后果。Y(程婕)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