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关闭国企再就业服务中心 郑州到期下岗职工将享受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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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53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何可)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将统一关闭所有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并轨。 郑州市政府6月6日下发的一份通知中,要求在关闭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妥善处理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 自2003年1月起,郑州市企业新的减员已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累计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达90876人,累计筹集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6.8亿元。到2005年9月底,郑州市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协议将全部到期。从2005年10月1日起,统一关闭所有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郑州市将停止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下岗职工在“中心”协议期满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或工龄满30年(含30年)的下岗职工,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内部退养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并按规定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下岗职工与“中心”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按照下岗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工资。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