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农村计生奖扶制度 无儿户60岁后老有所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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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03 新桂网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李平)广西作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地区,昨日在广西人大会堂举行隆重的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对已经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奖励。 据悉,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资金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直接拨付的办法,由自治区政府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及所属分支机构进行发放,以年为单位,每半年发放一次。 作者:李平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