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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房价不宜“大而化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15 扬子晚报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由建设部等七部委人员组成的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组,近日来我省进行专项检查。

  结构不合理致房价过快增长

  检查组认为,目前江苏房地产市场的总体运行状况是,消费稳定增长,增速逐渐回落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商品房价格涨幅趋缓,但少数城市涨幅仍偏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倍以上,最高超过25%;住房消费主体正常,但拆迁面积偏大,并存在一定数量的投机购买。必须引起警觉。

  检查组分析,江苏一些城市住房价格过快增长的原因是,供应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普通住宅供应比例偏低,房源显得不足,在南京等城市中,不同区位的住房供应也不平衡。检查组认为,由于过去住房供应的不平衡往往产生滞后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内,江苏有关城市的住房供应仍有压力。据判断,未来1-2年内,市场需求仍将对房地产开发有较强推动力,但一系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也将一定程度抑制房地产过度开发行为。

  今后要特别控制拆迁比例

  对于我省做好稳定房价工作,检查组提出10项建议:一是深刻理解国家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意义;二是深入分析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原因,防止房屋均价表象掩盖供应结构调整、区域供应不平衡的矛盾,客观把握房价的走势;三是江苏房屋拆迁规模总体适当,但商业性拆迁比例偏大,居民住房拆迁比例偏大,今后应注意把握拆迁总量,特别是要合理控制居民住宅拆迁比例。四是加强信贷政策推行的前瞻性,特别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随着非普通住宅销售量的下降,对可能带给房地产开发商的信贷风险,尤其是6月1日后的动向要有足够关注,防止其资金链的破裂;五是对目前部分住房的空置现象,特别建议南京市要想方设法降低住房空关率,在继续发展一级市场的同时,加快培育发展住宅租赁市场,更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六是同一城市不同区位的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应积极寻求化解,包括不断完善有关区域住房的公共配套设施、交通条件等;七是加强由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房地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进行分析、判断和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向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八是6月1日以后,各地房地产开发土地供给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一些城市开发商观望慎购,有关动态应引起足够关注;九是江苏现行的住房价格公布机制中,往往均价覆盖的范围过大,造成一些区域实际的住房价格与其相去甚远,希望有关城市今后在公布住房价格时,将适用范围尽可能划小,更准确反映出当地住房价格的变化;十是更好开展舆论宣传。

  不一定要让低收入者都拥有产权

  检查组同时指出,南京通过建设和供应经济适用房,有效缓解了前一段时间因拆迁过大带来的社会矛盾。同时,实现居者有其屋,可以是让其拥有也可以进行租赁,而完全让低收入家庭拥有住房产权的做法值得商榷,希望南京及时总结经验,对有关问题要及时研究改进。

  检查组提出,今后,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将与江苏地方政府共同携手,不断将国家房地产新政落实到位,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本报记者许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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