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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万元引发执法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2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消息,安徽赴京人员杜宝良从去年7月20日开始至今,在同一地点闯禁行105起被罚款10500元。

  杜宝良告诉笔者,几天前,他为办别的事到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顺便查了查违章。结果一查吓一大跳,电脑屏幕满满的一大片全是他的违章记录。民警打印了足足5页纸。其中第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2004年7月20日,而总共105起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在真武庙路走禁行线。

  杜宝良和妻子在北京好几年了,一直以卖菜为生,他的车是挂靠在一个蔬菜运输公司的。笔者问他,知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查到违章记录。他说:“好像电脑上网能查,可是我家没有电脑啊。别说上网了,每天忙得根本没时间看电视听广播。”说起一万多元的罚款,杜宝良叹口气:“唉,这一年算是白干了。我要是早点知道就好了。”

  有媒体曾针对司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知悉方法做过一个小调查:登录北京市交管局网站查询的占61%;等待交管局通知的占32%;到交警大队办公厅触摸屏查询的占3%;定制手机告知短信的占2%;打声讯电话查询的占2%。就是说,有32%的司机只有等年检时才能收到处罚通知。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接受采访时说,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司机在同一位置违法105次,按照规定就应该接受105次的处罚。但从法理上来说,司机能够违法105次,而且还是在同一位置,这也暴露出交管部门的管理需要完善。

  他认为,105次违法处罚缺乏执法人性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尽管交管部门采取了电话、网络查询交通违法行为等办法,但一些司机违法后仍然未能及时获悉,这说明公示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莫纪宏教授也认为,用电子眼非现场执法,可以作为一种执法手段,但不能机械执法。他说,采用非现场执法,要有定期的技术管理,通过提醒和警告,主动通知,防止违法者再违法,不能以罚代管。(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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