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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状告京津塘高速公路案将用简易程序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8:40 新华网

  本报记者黄海霞报道备受关注的北京律师庞标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案昨天进行了证据交换,原被告双方交换证据的时间只用了一分钟。昨天记者从大兴法院证实,这起引人瞩目的高速路收费官司明天将用简易程序审理。

  4月14日,由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造成大堵车,约70公里的路程庞标开车却走了1小时40分钟。为此,庞标以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涉嫌违约,状告其经营者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对方返还他当日所交车辆通行费的一半——12.5元。

  此外,庞标认为收费卡上标明是“偿还贷款”,但他查看公示的收费公告后却发现,其收费用途为经营。对此他还要求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究竟是收费还贷,还是经营性收费?”作出解释。

  昨天双方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数量并不多,原告庞标提供了7份证据,被告方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12份证据,包括庞标进出高速路口的一些录音、录像证据。据庞标介绍,整个证据交换过程进行了1分钟便告结束。

  另外,大兴法院的工作人员解释,用简易程序审理这起高速路官司是由法律规定的。就本案而言,原告通过京津塘高速公路收费等事实都比较清楚,而且庞标要求对方返还他当日所交车辆通行费的一半——12.5元这一诉讼标的较小,属于简易程序审理的的范畴。

  工作人员还提出,法院的办案资源很紧张、法官压力大,很多案子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简易审,由一个法官来审理缓解人员紧张问题。

  官司3个月内有结果

  北京中北律师事务所的王朝勇告诉记者,简易程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结期限为3个月,比普通程序的6个月少了一半时间。这意味着高速路收费官司3个月内就可知晓一审结果。

  王律师说,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来源: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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