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医药超市开诊所更易乱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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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省卫生厅答复省人大代表“拨专款建医药超市,医院不卖药”建议表示 “医生在医药超市开诊所更易乱开方”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 实习生胡琼之)拨专款建立医药超市,医院不卖药,让看病成本真正降下去。针对省人大代表朱列玉的这一建议,省卫生厅近日答复表示不可行,答复称实行医药分家需要国家配套政策的支持,而且让医生在医药超市开诊所,更容易使医生与药店、药品经销商之间利益挂钩,导致乱开方。 朱列玉在议案中提出,我省近5年来,城乡居民人均诊疗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9.99%和11.30%,城乡居民人均住院费用平均每年分别增长12.30%和11.40%。2003年,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住院。他认为,造成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在于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药品本身的成本价并不贵,贵就贵在药品经销商给予医生的回扣上。因此他建议,医药分家,医院不再卖药,而由省政府拨专款建立医药超市。而且超市中的药品由生产商直销,减少环节保证质量,保证群众以最低的价格购买到货真价实的药品。同时医生可在超市设立专家门诊,只开处方,不卖药。 在近日的答复中,省卫生厅也承认,在当前的医疗卫生体制下,医院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和财政补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医疗机构的收入中,财政拨款只占10%左右。所以实行医药分家有待国家配套政策的支持。 对于代表提出的“医院不卖药,政府拨专款建医药超市”的建议,省卫生厅表示不可行。因为广东已经放开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批,政府就不宜再拨专款建立一个国有的医药超市。 医药超市不宜开,在超市开诊所更是不允许,省卫生厅答复说,这和药店设坐堂医生一样,政策上没依据,而且此举不仅难以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联系,且更容易使医生与药店、药品经销商之间利益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