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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奶粉“只换不退”且更换措施不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9: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 通讯员江列华) 本报昨日A1版报道了的雀巢公司终于公开向消费者道歉,并承诺消费者可以更换问题奶粉的新闻。对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昨日表示,雀巢公司“只换不退”的态度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开道歉缺乏诚意。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雀巢目前还未明确出台具体的更换措施,只是公布了一个北京的消费者服务热线,而其问题奶粉却是销售到杭州、上海、广州等地区的,如果消费者要拨打这个电话联系雀巢公司,无疑要打长途电话,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的支出。“如果雀巢公司有足够诚意的话,起码应该设立一个全国的免费热线。”消委会表示,将会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敦促雀巢公司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合法权益。而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如果雀巢不采取积极态度,将会考虑支持消费者起诉雀巢。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消费者因购买了雀巢问题奶粉去退货发生的误工和交通费用,也是雀巢应该承担的费用。雀巢销售了不合格的产品,并在知情的情况下继续销售,没有召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购买但还没有让婴儿食用问题奶粉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让婴儿食用过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有证据证明人身损害的,雀巢也应当赔偿。此外,雀巢在知情的情况下依然将不合格产品销售一个星期,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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