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无理由退换货”有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17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本报记者吴锋报道永乐家电入宁,除了自封为“低价先锋”外,还突出宣传“契约发票”,以“无理由退换货”的口号吸引人的眼球。昨天,本报分析了永乐家电所谓的低价策略难以持久的原因后,又有家电业人士进一步向江苏商报透露:某些商家大吹特吹的所谓“无理由退换货”,实际上布满陷阱,商家设置了许多限制条件,顾客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永乐称,凡是购买家电的消费者都将得到一张“契约发票”,承诺“7天内无理由退货,15天内无理由换货;质量问题30天内退货;15天内如发现有更便宜商品,可获取全额差价补贴”等等。一位业内人士揭露说,商家所谓的“无理由退换货”不能轻信,商家至少在三个方面布下了陷阱。

  陷阱一:通了电就不能退

  尽管商家承诺“无条件退换货”,但是都要加上一句“退换的商品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这样一来,实际就堵死了几乎所有大件电器退换货的可能性:一、需要安装的家电,如空调、油烟机等,以及安装上墙的等离子和液晶电视;二、使用一次就有磨损的家电,如洗衣机,即使使用一次内桶就有磨损,还会产生味道;三、使用后有味道的家电,比如冰箱,通电使用后就有味道,而且消除不掉。还包括微波炉、电饭煲等。如此看来,一旦消费者把家电买回家,通电后使用过一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商家根本不可能给退换。

  陷阱二:设置高运费门槛

  如果顾客有了退换货的想法,打电话给商家,得到的答复就是“先把货运来再说”。假如顾客要求商家运输,至少要付出100元的费用;自己拖到商场的话,大件商品运起来实在不方便。在高额的运费面前,顾客即使对商品不满意,最后往往打消了退换货的念头。

  陷阱三:设置包装费障碍

  只要拆开了包装,商家就会说“影响二次销售”,向要求退货的顾客收取几十元的“包装费”。大多数顾客也会选择自认倒霉,打消了退换的念头。这位业内人士提醒,对照商家设置的种种条件,恐怕只有一种情形下退货商家才无话可说,那就是家电买回家后原封不动。对于正常购物消费的顾客来说,这种几率微乎其微。(5版《经济南京》)(编辑 小诠)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