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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可起诉使用大麻镇痛的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30 新华网

  新华网华盛顿6月6日电(记者潘云召谭新木)美国最高法院6日以6票对3票的表决结果,裁定政府可以以违反有关毒品管制法律的名义,起诉使用大麻减轻疼痛的病人。

  根据美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执法人员可以依据1970年通过的《管制物质法》逮捕包括病人在内的使用大麻的人,以及为他们种植大麻的人。法官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在裁决书中说,法院不是对大麻的潜在医学效果作出判断,但宪法允许政府对自产的大麻实施管制。对此表示反对的法官则认为,这压制了一些州为其人民的生命和自由所作出的选择。

  最高法院是在处理由两名加利福尼亚州妇女提起的一起诉讼案时作出这一裁决的。安杰尔·赖希和黛安娜·蒙森分别患有脊柱侧凸、脑瘤和脊椎病等多种慢性疾病,医生建议她们使用大麻减轻疼痛。2002年,蒙森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的6株大麻被联邦执法人员没收。她与赖希随后起诉当时的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要求法院判决允许她们继续使用、种植或获得大麻。

  加利福尼亚州于1996年通过法律,允许人们在医生的建议下,为了医用目的种植、获得或使用大麻。此外,阿拉斯加、科罗拉多、夏威夷和华盛顿等9个州也制定了类似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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