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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门拒检查 罚款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珠海讯

  (记者王锋 通讯员吕茹)“城管执法长期存在的‘非法’尴尬,在珠海得到解决!”昨天,珠海市城市管理局专家向记者透露,《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已获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据了解,这是全国地级市首次立法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该条例将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过去:上门执法住户关门不让进

  珠海市城市管理局专家昨天告诉记者,“过去城市管理虽由城管执法队伍统一执法,但一直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应该怎样执法,所以,城管队员执法中出现了一些尴尬!”“比如说,高考临近,市民经常投诉邻居噪音扰民,我们执法队员前去检查,如果碰到住户不合作,往往不开门,我们也只能望门兴叹。”

  现在:闭门拒检可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了解到,上述难题在新《条例》中,都得到了解决。新《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当事人应当配合,“不让城管队员检查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规定:不出示证件可以拒绝执法

  新《条例》还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应当统一着装,佩带执法证件,“除非有特殊需要,经过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着便装!”

  “如果市民遇到城管执法,应当看他着装是否规范,有没有佩带执法证件;如果遇到便装执法人员,可以索看其证件。没有证件,市民应当拒绝其执法行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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