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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迟来的道歉(向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38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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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雀巢迟来的道歉(向林)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向林 2005年6月7日 10:37

  6月4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裁就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超标一事向中国消费者道歉。这是一份迟来的不痛不痒的道歉,因为早在5月25日,浙江省工商部门就公布了一份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其中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被列入不合格食品目录。那时,雀巢不仅没有道歉,反而两度声明其“产品是安全的”。雀巢无视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前有2003年的转基因事件,此为第二次,属于重犯。

  还不止这些,其实在在质检部门对外公布结果之前,雀巢有15天的时间作出说明,也就是说雀巢公司是在5月10日左右就已知道检测结果,但它既不说明也不申辩,更别谈道歉一事了。15天前就知道不合格奶粉流向市场,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告诉消费者,而让不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了长达半个多月的时间呢?因为雀巢方面认为“产品没有问题,是非常安全的。”

  这就让人犯糊涂了,既然承认了奶粉并不合格,但却认为是安全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是西方企业的逻辑么?超标了还是安全的,那要质量标准干什么?是标准定得太高?这在雀巢的声明中未曾提及,可见它是认同这个标准的。既然认同,咋还表示超标了是安全的?是糊弄消费者?还是为推卸责任而狡辩?

  在中消协指责其不能自圆其说后,雀巢开始放下身段,由其大中华区总裁先生发表了一份不痛不痒的道歉。现在我们知道,这份迟到的道歉还不是其主动作出的,而是在中消协和有关部门建议下作出的。可见在这份迟来的道歉里有多少坦诚了。而且道歉声明中有“不幸偏离了国家标准”这样的说辞,如果把不合格说成是“不幸偏离”还不足以说明雀巢这样的大公司对中国法律和中国广大消费者有多无礼的话,那么对不合格的奶粉“只换不退”的傲慢要求我们完全有理由加以斥责。这种无耻要求符合中国的法律么?符合它在声明中重申的“继续全面承诺服务于广大中国消费者,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么?

  如果这次事件发生地不是中国,而是雀巢的老家欧洲,它还是这样的傲慢无礼么?它还敢如此无视欧洲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康权、财产权、公平交易权么?恐怕它早就赶紧全面招回问题奶粉,并缴上一大笔罚款和巨额赔偿金寻求庭外和解了。雀巢在中国能有这个德性,难道认为中国法律动不了它或不敢动它?难道认为中国消费者善良可欺会自认倒霉?

  中国市场已经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雀巢也受益匪浅,而中国消费者也确实从这些跨国公司那里得到了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希望这是一个双赢的市场,但首先它更应该是一个平等和守法的市场,而不是一方面大掘其利,一方面摆出一副上帝使者面孔赐予恩福一样!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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