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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QS认证桶装水不能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47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东亮)昨天记者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把冷饮、纯净水、矿泉水等列入实行“QS”(QualitySafety质量安全)认证准入食品。从今年7月1日起,没有通过“QS”认证的冷饮和桶装水一律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桶装水时最好核对水桶上的防伪标签。

  从7月1日起,没有“QS”标志的不许上市销售,有关部门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没有“QS”标志的产品。但由于一些冷饮生产企业在取得“QS”认证前生产的合格产品在市场上销售时,单品包装上可能没有“QS”标志,消费者可向经销商索要相关证明。

  截至记者发稿时,北京市质监局网站公告栏中显示,本市共有35家瓶(桶)装饮用水企业通过了“QS”认证。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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