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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邮政储蓄所内存款被抢事发时保安在帮打包(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1:29 东方网
  东方网6月7日消息:前日下午,芳村区一所邮政储蓄所内发生抢劫案,歹徒在储蓄柜台前从事主手上抢走了3万多元现金。

  前日下午4时许,王小姐与朋友黄小姐开车来到位于芳村大道和花蕾路交界的芳村大道西邮政储蓄所内,王小姐是储蓄所的VIP客户,正好当时VIP窗口无人排队,于是王小姐径直来到VIP窗口前,而黄小姐则在普通窗口前排队。王小姐说,排队前她从黄小姐的包内拿出预先数好的37510元现金,用一本邮政储蓄簿夹着。当时VIP窗口的服务员离开柜台在打电话。王小姐就把钱拿在手里,在柜台前面等候。

  大约过了5分钟,王小姐有些不耐烦,她对在隔壁窗口的黄小姐说:“待会你那边办完了我就去你那里存。”话音未落,一名男子突然从旁边冲过来,将王小姐手上的钱悉数抢走。

  “我当时就大叫:抢劫啊!跟着追了出去。”王小姐说。从储蓄所柜台到邮政大厅,有一道铁门,邮政大厅到大街,还有一道铁门,而在王小姐追赶歹徒的过程中,邮政储蓄所的保安没有出现。黄小姐也呼叫着跟着追了出来,她说,当她到了大门口时,一名保安才出现,并解释道,刚才帮邮政那边打包去了。

  据王小姐和黄小姐回忆,歹徒穿着深咖啡色的上衣,大约30岁,身高1.7米左右,当王小姐追出去的时候,他迅速跳上一辆摩托车绝尘而去,“显然是准备好了接应的”。

  记者昨日来到芳村大道西邮政储蓄所,当事的服务员解释,当时她正在帮一个客户查找资料,并不知道王小姐在柜台前排队。广州市邮政局证实了劫案的发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件事比较罕见,也很凑巧”,该邮局当时只有一名保安上班,“正好邮政那边比较忙碌,就过去帮忙了。”

  目前芳村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何培华律师认为,经营场所应该负有交易安全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客户的安全。如果劫案发生时,保安确实不在现场,邮局应该为此负责任。据悉,王小姐准备就此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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