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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踪诡秘 居无定所 “线人”生存状况揭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1:31 新华网

  他们蛰伏在仓库的角落当中,仔细辨寻造假者的蛛丝马迹;他们在某个小巷的隐蔽处掏出手机,向执法部门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最新行踪;他们极少与外界联系,行踪诡秘居无定所,有的3年要搬12次家。他们是一群专为打假、缉私部门提供情报的“线人”。在人事部门找不到他们的编制,然而他们已经成为社会运行当中不可缺失的一个部分。

  不为人知的“隐秘群体”

  “线人”是一个伴随着市场经济生长起来的特殊群体,其身份直到现在也尚未有明确界定。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初,一些沿海城市假烟泛滥,走私猖獗,烟草市场监管、海关缉私等部门“悬赏”鼓励群众举报,打假、打私“线人”应运而生。因为举报能得到一笔不小的奖金,这对那些只拿五六百元工资的打工者来说,是个不错的谋生行当。因此,一些沿海城市的打工者渐渐加入到“线人”行当中去。

  今年51岁的王久福(化名)已经有了6年的“线人”生涯。王久福1999年从河南到东莞一家针织厂做司机,当他发现这家针织厂有走私行为后,于2000年6月起开始为东莞太平海关缉私分局充当“打私线人”,一边搜集证据向海关反映,一边继续在针织厂充当“卧底”。而早在此前,他的一些老乡已加入到给打假、打私以及有关执法部门卧底的行列中,并在东莞的长安、虎门、樟木头等镇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王久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做线人,身份的保密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旦卧底身份暴露就会招来报复甚至杀身之祸。为了做好卧底,王久福把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都动员起来充当海关“打私线人”。王久福说,为了收集证据,他在跟踪东莞寮步镇一家工厂走私情况时,花了350元钱租下一栋小房子的第三层,一租就是整整一年,每天不间断地用望远镜监视工厂动向。“我和儿子、女儿轮流上阵监视,风吹雨淋都不能间断。”

  王久福还告诉记者,当“线人”就必须“忍受孤独”。为了保持身份的隐秘性,王久福同很多老乡切断了来往,除了自己的妻子儿女、联络自己的“上线”之外,就没有其他朋友了,生活的圈子变得很小。

  “线人被害案”频频发生

  尽管“线人”大都十分重视保密工作,但依然有不少“线人”因身份暴露遭致报复甚至被杀,因此“线人”时常被形容为“把生命放在刀口上”的工作。

  2003年8月,有两位江西籍“线人”被人活活打死。这两名江西“线人”邱新荣、李永平是烟草打假部门的专业“线人”,在跟踪制假烟丝被发现后,被制假老板指挥黑势力殴打致死。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东的烟草打假形势十分严峻,黑势力保护烟草制假十分猖獗,以前也发生过“线人”被打伤或被绑架的事情,但没想到这些制假者会凶残到将人打死的地步。

  不仅在广东,在首都北京,“线人”的生存状况也不容乐观。一位在北京“打假”4年多的“线人”告诉记者,他曾为“打假”挨过5次打,脑门上缝过5针。“因为打假,曾有人扬言出10万元买我人头,为此我3年搬了12次家。”

  有一次,这名“打假线人”得知北京南三环有人在做假冒“芬达”、“统一”饮料,于是扮成买主上门,探清底细后上报给工商部门。没过几天,这名“打假线人”就遭到了报复,先是在长途汽车站遭人棍棒围攻,随后又接到电话,“知道老子被洗了多少货吗?100万!老子拿十分之一买你的人头。”

  有几位“线人”告诉记者,自己喜欢看侦探小说,能从中学一些技巧。有的还配备了专门的工具,暗访、跟踪、盯梢是他们常用的手段。尽管没有人为他们拍过电影,但他们的生活并不比电影《无间道》中的描述更轻松。

  “高危群体”呼唤法律保障

  令不少“线人”感到沮丧的是,他们的“高风险”往往没有换来“高回报”,由于“线人”缺乏法律认同的身份,他们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首先,“线人被害”往往得不到相应赔偿。邱新荣、李永平这两位打假“线人”被殴打致死提出了难题:“线人”从事的一般是带有相当危险性的工作,一旦发生意外,他们的身后赔偿问题是否应当由主管部门来解决?算不算因公殉职?能不能授予“烈士”称号?但这些问题无法得到明确答复。

  其次,“线人”举报金时常被打折扣。王久福告诉记者,广东东莞太平海关与他“单线联系”的情报科科长曾向他许诺:案件告破后,将按照涉案物品价值10%的比例对其予以奖励,王久福对科长的“许诺”还录了音。后来,他举报了东莞10多家单位走私的证据,这些案值不菲的走私案件告破后,按照“10%的比例”他可以得到200万元报酬,但是他最后得到的是26万元的举报奖金。

  王久福将太平海关告上法庭,要求海关补发奖金176万元,东莞市中级法院日前驳回了王久福的奖金索偿要求。东莞中院的理由是:一,情报科科长的“许诺”无效。现有的海关奖励办法规定,海关对检举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科长许诺”也不能对抗这一规定。二,不是所有的举报都有“回报”,只有海关对走私单位的罚金兑现了才能给“线人”回报。尽管王久福认为其举报线索涉及10多家单位,但由于有些涉嫌走私单位至王久福上诉前尚未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海关无须为王久福举报这些单位支付“举报金”。三,有些案子虽然破了,钱也罚了,但并非王久福的功劳,因为王久福拿不出自己是“功臣”的充分证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赏金不公”和人身安全无保障,不少“线人”后来又放弃了这个不确定的“职业”。

  东莞市打假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熟悉的好几个“线人”在举报了几单案件后,都转到别的地方打工去了。有的“线人”甚至认为与执法部门合作“划不来”,转而“投奔”造假者。来自江西省的李福生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李福生原本是一名职业打假“线人”,曾经为打假部门提供了很多假烟制售窝点的情报,可是后来他自己却成了一个制售假烟团伙的头目,最终因制假售假被判处有期徒刑。(作者:吴俊/据新华社专稿)

  如何保护“线人”权益

  “线人”由于不满而将执法部门告上法庭,甚至走向执法者对立面等情况的出现,更加急切地呼唤着“线人”立法保护的及时跟进。不少专家针对“线人”权益保护提出建议:“线人”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容回避的话题,需要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

  广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认为,在美国,法律对“线人”界定较明确,即分布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以不同面目出现、实际服务于联邦当局的人。国外警察机关对“线人”保护的一些方式值得我们借鉴。

  钟闻东提出以下建议:首先,给“线人”一个明确的身份和定位;第二,从“线人”的合同关系入手,保证他们的合法收入,增强其积极性;第三,为“线人”建立一套保密机制,发生伤亡后,应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认为:在法制社会,政府行为要讲究两个标准,一个是合法性,一个是合理性。但目前的“线人”制度是合理但不合法,制订相应的法律对线人的权利和行为规则进行规范势在必行。(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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