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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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2:43 兰州晨报 |
兰州市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0人死亡事故紧急救援 本报讯(记者刘凤宇)记者6月6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兰州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和协调工作,兰州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常务副市长张余胜担任总指挥,副市长马琦明、陈冬芝、吴继德担任副总指挥,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安监局局长万可仁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主任。 应急救援目标应急救援目标为:兰州市境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或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火灾、矿山、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等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市政府指派的其他需要应急救援的事故或事件。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为: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行动;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重大问题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各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调度;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布。 发生特大事故后,各单位的联络电话为:市政府8833501、12345;市公安局110;市安监局8867112;市交警支队122;市消防支队119;市急救中心120。 组建救援队伍利用兰州市现有的救援队伍,分设公共救援大队和矿山救援大队两支应急救援队伍。公共救援大队由市消防支队、兰炼消防支队、兰化消防支队、兰州燃气集团抢修大队、市自来水公司抢修大队组成。 矿山救援大队由窑街煤电公司救护大队、兰阿煤矿救护大队、红古区矿山救护队组成。 市政府要求,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救援分工明确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现场保护,维护治安,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道路交通疏导(或管制),灭火及救援等工作;医疗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现场医疗救护、伤(病)员转移救治等工作;安监部门主要负责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地有毒有害场所的环境监测分析和指导监督消除污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指挥中心的调度以及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和相应的保障工作。 另外,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应做好供水、供气、供电方面的配合,以及相关的应急抢险抢修工作。 本报记者刘凤宇(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