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限期补办税务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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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4:23 海峡都市报 |
N苏琳/杜宗权/庄稼人 本报讯由泉州市工商、国税、地税等七个部门组织的2005年泉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于5月31日结束。针对联合年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泉州国税部门将从几方面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首先,截至5月31日未参加联合年检的企业,责令限期补办年检,逾期仍不参加年检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已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由所辖税务机关催促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对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企业,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并追补其应缴税款;而在联合年检中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令企业限期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