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4:27 信息时报

  东莞读者伍女士:

  我与丈夫已经结婚8年。这两年来,我发觉与丈夫的感情越来越淡。最近,我还发现丈夫在外面包了“二奶”,平时借口生意忙,都不太爱回家了。我想离婚,但听人说,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请问:这种说法有根据吗?

  答: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确立的调整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该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则要首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不管是谁先提出离婚,法院都会判离。由于离婚案往往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因此,法院首先会要求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审理离婚案,并不会因为谁是原告或谁是被告而偏袒谁。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来源:信息时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