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隐匿菜市十一载终被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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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5: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 通讯员黄焕葆)今年1月5日傍晚,四川广元的蜀门市场,蔬菜摊前的“刚娃子”忙得不亦乐乎。突然,几名身着便装的男子走到跟前,拥着“刚娃子”把他带走了,其他菜农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5个月后,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一宗发生在11年前的重大团伙盗窃案进行宣判,罪犯周文富被判刑15年。而他的同伙,早在10年前就被依法严惩,一个判了死刑,一个判了无期。这个周文富就是“刚娃子”。 惊爆大案,事主被盗70万 体育东路的某小区是天河区最早开发的住宅小区之一,某大型贸易公司董事长郭某一家就住在这里。1994年5月9日上午,郭某的妻子李某像往常一样出门。中午1时,回到家的李某惊呆了:铁门被撬起,木门被踹开一个大洞,室内一片狼藉,保险柜内的70多万元现金、帝舵手表不翼而飞! 6月9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白云区将有重大嫌疑的四川南部县人孙永平抓获。孙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周文富、冉志等同案人。6月12日,专案组远赴四川南部县将冉志抓获,同时起获赃款13万多元,但周文富却下落不明。 原来,1994年5月8日,周文富等人在一起喝酒,说想办法搞些钱花,还说天河的住宅小区内住的都是有钱人,上班时家里没人,肯定有点钱可弄。于是就发生了前面的一幕。作案后,周文富分得18万多元、孙永平、冉志各分得17万多元。1995年12月25日,孙永平被依法判处死刑;冉志被判处无期徒刑,至今仍在韶关坪石监狱服刑。 闻风而逃,隐姓埋名十一载 再说周文富。作案后,周文富当天下午就乘火车回老家。一个月后,他无意中听说一个从广州回来的老乡被公安抓了。周文富知道“坏事”了!当天晚上,周文富便携巨款领着妻子儿女逃往几百公里外的广元市。 到了广元,周文富一不办厂二不开店,而是选择了做小本生意,甘愿在蜀门市场做起蔬菜的买卖。他在落网后说,他尽量低调做人,从来不在别人面前说自己有点钱,卖菜是较底层人的生活,这样就不致引人注意。而在周边的菜农看来,周文富也是一个能吃苦的人。因与大家处得不错,周文富又自称名叫“任刚”,所以市场里的菜农都亲热地叫他“刚娃子”。为了隐藏得更深,他找人托关系另立户口。周文富摇身一变,成了“任自勇”,又名“任刚”,以为从此可以从“江湖”上匿迹,隐名埋姓安心做“菜农”了。 2004年12月31日,广元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线报,称有一名曾在广州发生重大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隐身蜀门市场,平时以卖菜为掩护。2005年1月5日,周文富在苦心隐匿11年之后还是落网了。 以案说案 根据1997年通过的新《刑法》,只有犯罪分子盗窃金融机构并且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且情节严重,才可判处死刑;盗窃普通公私财物,最多只能判无期徒刑。这一规定比1979年旧《刑法》的处罚要轻。依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周文富虽然案发时是1994年即新刑法颁布实施之前,但在量刑上则应当适用处刑较轻的现行刑法。(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