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次同一地点违规司机被罚10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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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6: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记者前天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安徽来京人员杜宝良,交通违法行为105起,累计被罚款高达10500元。 记者在西城交通支队执法站看到,民警通过计算机打印出杜宝良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足足打了5页。其中记录的第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2004年7月20日,而总共的105起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在真武路走禁行线,根据规定,违反禁行规定处罚100元,结果,杜宝良的罚款累计达10500元。 杜宝良面对处罚结果后悔不迭:“挣的钱还不够交罚款的,今后开车不能有侥幸心理,不管有没有民警,再也不违法行驶了。图一时方便,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105次违法处罚有悖法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表示,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司机在同一位置违法105次,按照规定就应该接受105次的处罚。但从法理上来说,司机能够违法105次,而且还是在同一位置,这也暴露出交管部门的管理需要完善。 105次的处罚行为有悖《行政处罚法》的目的。因为《道路安全法》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而制定的,行政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维护交通秩序,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当司机交通违法至十次几十次的时候,交管部门应该提醒或警告司机,避免违法次数继续增加。 姜教授还说,本案中的司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出现105次交通违法,而且没有出现交通事故,该位置是否有必要设置禁行线还是值得商榷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