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再颁四制度整肃公安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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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6:43 桂龙新闻网 |
记者3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继颁布“八条严禁”、“四必须五不准”之后,省公安厅再次出台四项制度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省公安厅规定,从今年4月开始,坚决取缔公安机关内部“乱收费”,除按公安部要求新入警培训收费以外,省公安厅对下级公安机关民警的所有培训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清理厅机关个别部门与企业合作联办收取费用问题,各部门要彻底清理与企业合作联办、授牌收取费用和拉赞助等问题,彻底清理民警配偶、子女经营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商品问题,坚决杜绝以合作联办等名义收取企业任何费用现象,坚决杜绝以公安机关名义拉赞助的行为,绝不允许民警配偶、子女经营警用、消防、公共安全器材;下基层的督促检查组,凡是要求暗访的,不得事先通知,不得由下级公安机关接待,食宿等费用由单位自理;严格机关内部管理,整洁的办公环境、良好的工作秩序、旺盛的工作热情、文明的待人接物,是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最基本的要求。(杨素宏记者陈科实习生周维) 来源: 四川新闻网 责编:罗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