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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穿煤气管赔钱兼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6: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刘谷华 通讯员卢绍琨 彭辉)前日记者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该局已于近日对6月2日上午黄埔大道员村三横路口由于施工单位挖穿煤气管道,造成燃气严重泄漏事故进行调查并明确表示,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施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在道路上挖掘施工的单位,必须有责任对地下管线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施工和地下管线设施安全,对于野蛮施工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了解,这起挖穿煤气管事故发生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迅速组织了调查。据调查,6月2日上午10:40时左右,广州市建委属下的市内环交通项目办公室在组织实施的员村立交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广州开发区南方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路灯迁改施工时,在既不事先探明地下管网状况,也不注意施工过程中对其它管线设施的保护,更没有通知管线经营单位到场进行现场监护的情况下,野蛮施工,将一条D57燃气管道挖穿,造成燃气大量泄漏。由于广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及市煤气公司抢险队反应迅速,抢险及时,得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漏点,恢复供气,没有发生煤气爆炸。然而,这次事故却造成约500户居民停气2小时,导致周边市民的恐慌,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对于这种不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野蛮施工行为,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将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施工企业处以行政处罚并进行通报,而被挖穿燃气管道的广州市煤气公司也将对肇事单位依法提出索赔。

  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市政园林局明确重申,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涉及道路挖掘施工时,一定要做到文明施工,对动土地点的管线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对涉及的地下管线作好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征得管线经营单位认可后方可动工。在施工时如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损坏市政设施的,施工单位除受到行政处罚外,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此类事件,立即向市政园林局反映(投诉热线:83825643)。(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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