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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饭碗机制”打击交通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7:24 信息时报

  据《信息时报》6月4日报道,日前,广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4月份的公交、出租汽车“交通违法大户”进行曝光。据统计,今年4月份,广州公安交警共执罚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6206宗。换句话说,除开那些漏网之车,广州马路上每日平均至少有200宗公共交通违法行为。200或许不是一个能够让人心惊胆战的数字,但在现实生活中公交车司机由于交通事故停车当街与人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现象并不少见。《信息时报》几天前便有关于“公交司机与出租车司机追尾相撞,大打出手,吓坏乘客”的报道。

  在公共交通事故中,作为消费者的乘客,除了其人身安全可能直接受到威胁和伤害外,更普遍的损失还在于时间、精力和心情。事故发生后,乘客总是被无辜地晾在一边,有时还只能傻坐在闷热的车厢里无奈地“欣赏”司机大佬抑扬顿挫与人论理的情景。要是碰上上班或急事,那就更要命了。客观地说,广州的大部分司机大佬都能够文明驾驶、安全驾驶,但好斗的司机为数也不少。从交警部门曝光的“交通违法大户”来看,几大主要公交车公司都榜上有名,交通违法率最少也近10%。如此看来,市民们乘坐公交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此,笔者对交警部门曝光“交通违法大户”的做法表示支持,并热切地期望这样的执法情况今后能够更加及时地予以公布。

  然而,仔细一想,对于交警部门的曝光措施,笔者觉得有点美中不足的是,曝光的仅仅是公司名称,而非公交线路甚至是具体车辆。这样一来,舆论监督的力量无形中便遭到一定程度的削弱。我想,若能将“违法专业户”曝光的程度具体到线路或车辆,既能提醒乘客注意,又能有效地给违法司机以压力。如此遏制公共交通违法行为,效果势必会更佳。而更令市民们无奈的是,就算知道该公司是“交通违法大户”,对其经营的线路纵然心有余悸,最后也只好硬着头皮上车。实际上,现状是,在同一线路中,一般都是由某一公交车公司单独经营,市民往往没有选择余地。

  因此,若想从根本上遏制部门公交司机有些肆无忌惮的交通违法行为,笔者以为,除了交警部门的执法行为之外,更重要的还要引入竞争机制。众所周知,交通运输行业属于公用企业,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界定的“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之一,由于各种原因,其所提供服务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垄断。如此,只有引入竞争体制,更科学地规划公交线路,让市场尤其是消费者对其生存和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公交车公司当然会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更加严格地管理司机,从而更加有效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司机大佬们因为饭碗的关系想必会认真掂量违法的代价。(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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