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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8月开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8:14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6月7日电(记者王强)今后,吉林省的广告经营单位将因其信用行为被区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有关部门将依据不同的信用级别对其进行管理和处理相关业务。这一举措是针对日益泛滥的虚假违法广告制定的,初步计划于8月份开始实施。

  由吉林省监察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等十家政府部门共同出台的实施方案中规定,A级为守信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警示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对绿牌企业给予表扬或表彰,对蓝牌企业要进行限期规范,对黄牌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督促整改,对黑牌企业要发布吊销公告。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企业,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处以罚款。

  有关部门还将开展对诚信广告的评选活动和对违法广告的公示,与此同时制定广告申请、审批、刊播的具体规定,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还要在广告经营单位设立专职广告审查员,明确其职责和权力,并报监管机关备案。实行广告审查员、广告单位(部门)主任、媒体主管领导三级签发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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