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艾滋病面前只有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1:09 东方早报

  卫生部近日印发《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旨在推动、规范和指导全国开展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方案指出,各地应根据本地目标人群分布及特点,分类实施相应的干预措施。如对暗娼,可通过外展和同伴教育等方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和鼓励接受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服务等综合干预措施。(据6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

  “鼓励暗娼治疗”,其中似乎可以看到一种值得赞赏的“次道德”智慧和人性化光辉———对有些问题,公共部门因为理性有限而不能根本解决,公共治理可着眼于遏止这种问题可能产生的种种恶果,控制危害的最小化。卖淫嫖娼问题即是如此:完全清除很不现实,但控制艾滋病传播这种危害却是理性可及的,“鼓励暗娼治疗”沿着的正是这种“次道德”逻辑。

  不过,在一个艾滋病预防的公共政策中,如此刻意地强调一种鄙视和排斥意味“暗娼身份”,这让“人性化”和“次道德”大打折扣。我们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艾滋病面前,只有病人,没有暗娼———“暗娼”是一种道德评语,而“病人”是一种生理描述,价值混淆只能将问题复杂化。

  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染病,艾滋病落到谁的身上———富人或穷人,都会给病人带来相同的症状和痛苦。所以艾滋病防治首要的一点就是,对每个病人在道德上要一视同仁。无论他是不检点的性行为传染的,吸毒染上的,还是正常输血染上的,在医生的病性诊断中,他们都只是病人,是可能被死亡吞噬需要救助的病人。

  也就是说,打击卖淫嫖娼行为,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对于卫生部门和医院,他们的职责只是治病,一个人来到医院求医,即便是道德败坏、十恶不赦的人,疾病之下,他只是个病人———显然,我们的艾滋病防治,需要的正是这种“职业”精神,医院眼中没有需要鄙视的暗娼,只有需要救助的病人。

  卫生部门在艾滋病防治中用“暗娼”这样的道德排斥意味很强的字眼,会带来很多价值混乱。比如会强化艾滋病的“道德病”色彩,不利于社会对艾滋病作为一种“病”的正视,许多本应该浮出水面纳入卫生管理范畴的病人,在道德自卑中蜷缩于阴影角落,不敢面对正常医治,从而给艾滋病的防治带来很多困难。再如,过分强调“暗娼如何如何”还引发许多不必要的误解,比如这个“鼓励暗娼治疗”的公共政策一面世,就遭遇许多网友的质疑:这样是不是纵容色情行业合法化了?其实,这跟“合法化”毫无关系,打击卖淫嫖娼是公安部门的事情,而防治艾滋病是卫生部门和医院的事,两者并行不悖各行其职。

  所以,卫生部门在防治艾滋病时,是没有必要牵涉“暗娼”这个道德评语的;卫生部门在娱乐场所发放安全套时,也没有必要强调这是发给“性工作者”的。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