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讨工钱欲报复老板 本报记者协调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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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1:23 燕赵都市报 |
打工者李先生: 我在一饭店打工,现在家里有急事要回去,老板欠工钱不给,我想报复他。 本报记者张楠核实报道: 昨天,记者闻讯立即电话联系了李先生。李先生自称是邯郸人,4月24日起在石市一家饭店打工做厨师,没有签正式合同。由于家里有事想离开饭店,并提前3天向老板说明了情况,饭店还应给他几百元工钱。可是李先生找老板要钱时,遭到老板拒绝。李先生越想越生气,便想报复老板。初步了解李先生的情况后,记者劝李先生一定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并答应帮李先生调解此事。 按照李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到饭店的老板。老板表示,李先生在饭店的表现很让人失望,“我们没打算扣他的工钱,只是他说话的态度让人无法忍受。我们已经打算把他剩下的工钱给他。他要是心平气和地来要工钱,我们会把工钱给他。” 记者把饭店老板的打算跟李先生说了后,又做了些安抚工作,李先生的态度也有明显好转。他表示知道采取过激行为的后果,决定先让自己冷静下来,再跟饭店商讨此事。当日17时许记者得知,经协商,双方已和解此事。 河北弘宇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就此事答复称,双方应签订正规的用工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可做到有法可依,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像李先生原先设想的要采取过激行为是不可取的,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就要负刑事责任,就得不偿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