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把公司当提款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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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51 现代快报 |
作为总经理,缪某想的不是如何为公司创造财富,而是从公司捞取好处以饱私囊。在任期间,缪某购买茶社用的是公司的钱,前妻、女友的购物发票被他拿到公司报销;就连“下课”后,他还偷偷将公司的小金库转移走。日前,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00年1月,时年38岁的缪隐杰被任命为南京某旅游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7日,缪隐杰看中了某公司老总经营的一间茶社,便擅自叫会计汇款10万元到某公司用于购买这间茶社。 荒唐的事情还不止于此: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2月间,缪的女友赵某购买的“创维”彩电、“三星”相机的发票拿到公司报销,侵占公司资产5320元;2003年4月至11月间,缪将前妻路某购买的MD机、沙发、三星彩电、笔记本电脑、空调等物品的发票拿到公司报销,由会计作为固定资产记账,侵占公司资产71613元;2003年12月16日,缪被免除公司总经理职务,在职务交接时,他从公司小金库中提取46052.94元据为己有。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缪隐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10万元。据悉,缪隐杰对此判决不服,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快报记者宗一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