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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市”岂能一退了之(主流评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44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最近一段时间,大连等地一些奥克斯朗杰越野车车主欲哭无泪:他们花费近10万元刚买几个月的汽车成了“没娘的孩子”,“三包”等售后服务及正常的维修难以为继,直接原因是3月23日宁波奥克斯集团在没有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的情况下,单方面宣布退出汽车市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产品的优胜劣汰是必然发生的事。但是,奥克斯汽车事件告诉我们:企业“退市”与否固然是企业行为,但不能一退了之,而是要建立企业和产品退出市场的机制,以避免将本来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转嫁到社会、政府乃至消费者身上。

  奥克斯集团公司从2003年进军汽车业到宣布“退市”,前后不到两年时间,业内人士估计这种汽车在全国销售量为2000辆左右。奥克斯集团如此“退市”,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的增加。眼下,有关方面应当以亡羊补牢的态度,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处理好善后事宜。

  构建和谐社会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每个企业和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汽车生产企业,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建立退出机制。也就是说,有关方面在批准一种新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就要求生产厂家为消费者做好这样的事:万一这种汽车退出市场了,有人把已经售出的汽车的售后服务和正常维修业务管到底。

  汽车作为大宗耐用的特殊商品,消费者花费资金大、产品使用周期长、易损件需频繁更换,而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的转产、变更甚至消亡随时可能发生。如果因为企业的变更而影响到消费者正当权益的实现,不仅损害车主的利益,而且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意外损害。

  奥克斯汽车退出市场所引起的维权事件,是我国目前首例由于汽车“退市”引发的消费争议。实际上,近几年在彩电、洗衣机、手机等消费领域已经出现由于产品退出市场引起的投诉问题。希望这场风波启示人们: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产品退出市场的机制,规范企业的“退市”行为,刻不容缓。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08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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