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票有望成第三种支付工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中国人民银行5月23日发布消息称,将大力推广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使用支票。据了解,央行将会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票据交换中心,到时候北京的支票就可以到全国各地使用;同时,还会积极研究影像交换技术等在票据交换领域的使用,实现票据截留,以缩短清算时间,提高结算效率。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以个人为重点扩大支票的使用主体,促进支票业务的均衡发展。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和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个人支票业务在我国发展前景广阔。个人支票相比现金、银行卡优势明显首先,使用个人支票,每 一笔交易在银行都有记录,丢失后可立即挂失,即使在挂失前钱被取走,也比较容易查出钱的去向。同时,用支票意味着钱从银行一个账户上转到另一个账户,因此没有利息损失。目前在国外,人们大量使用支票作为交易手段。 其次,个人支票与银行卡相比优势主要体现在大额支付和使用安全上。银行卡的确具有网上划拨、更节省时间的优势,但银行卡储存的信息在消费时可能会被别人盗取,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银行卡信息被窃取的案件发人深省。持卡者本人跨行使用时还要承担一块额外的费用,支票就不存在这些问题。收支票的时候都是统一标准,只收工本费,手续费就没有了,商家也不用承担这部分费用。此外,支票不受硬件条件的限制,没有银行卡消磁或者自动取款机不工作的顾虑。个人支票申请办法原则上,只要有钱存在 银行里,就可以开办这项业务。但是国内银行普遍有稳定经济来源、确有资金结算需要的规定,并对银行账户中的日均余额有最低要求。开户手续: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银行柜台办理,外地居民须有本地居民担保方可办理。 2.填写《活期支票储蓄贷款开户申请书》、开户印鉴卡,预留签名和印章样式。 3.经银行审查同意开户后,即可购买支票。用完后凭支票领用单加盖预留印鉴购买新支票本。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08日 第九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