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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不公”比环境污染更有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10 中国青年报

  据6月6日新华网报道,我国目前已命名47个环保模范城市和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从名单上看,它们大部分属于工业城市、省会城市或处在直辖市的行政区。据同日《京华时报》报道,环保总局日前披露了66个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为零的城市。从名单上看,它们大部分都是经济不发达的省辖边远小城市。

  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现象。在同一个国家,其大城市一般都处在水源的下游,人口多、生活垃圾多;工业城市废水废气废物多,两者本应是最易污染、污染最重且最难治理的地方,可它们却成了环保模范城区;而偏远的省辖小城市,大都是距大山、荒原、河流源头等自然环境较近的地方,人口少、生活垃圾少;因企业不多,本应是最不易污染、最易治理、环境更好的地方,可偏偏成了污染最严重的地区!

  说这奇怪,是从道理上来说的,但放在城乡二元体制这个大环境里一想,就又觉得“本应如此”了。我国的环保事业和教育事业何其相似———重视的顺序是自上而下,投资的倾向是先大城市后小城市,最后是农村。已经搞得好的地方,年年增加投资让它好上加好;搞得不好的地方,就让它们自己想办法解决。既然我们已将这样的教育现状称作教育不公,那么,笔者有理由将同样的环保状况称之为“环境不公”。

  也许有人会说,小城市上马的都是被大城市或发达城市淘汰的污染项目。这是现实。可我们想没想过,谁给小城市拨款上无污染的高科技项目?说到底,这完全是目前“环境不公”的现实造成的。为何会有“环境不公”?原因可能是城市的居民们居住集中,因收入高、文化程度高而对居住环境质量有更高要求,与小城市或农民们相比,他们更有机会集中、强烈地表达意见,更能主动和有效地对决策者形成压力,等等。

  但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在环境污染问题上,与教育、卫生等许多社会问题一样,任何城市都不可能置身其外、独善其身。从众多小城市排出的废水、废气和废物,都会慢慢向其他城市扩散,最后形成小城市或农村污染源包围“环保模范城市”的格局。更重要的是,如果污染源诱发传染病,其病毒不会在原地自生自灭,随着交通工具的发达、人口流动幅度的增大,病毒必将随着空气及所有流动的载体向城市传播。在它面前,环保模范城市内所谓的户口壁垒、暂住证明、宅区大门、垃圾处理系统、口罩、消毒液等等,都将不堪一击!在这方面,非典给我们上了最生动、难忘的一课。

  新华网上述消息中也提到,国家环保总局已经觉察到“污染日益边缘化”这个新问题,并提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治污新思路。笔者觉得,这表明我国已经在正视“环境不公”和促进“环境公平”上迈出了观念上的第一步。

  作者: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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