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受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1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日前,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检察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林朝南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起诉,获法院受理。这是漳州市首例检察机关代表国家、集体利益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今年1月,林朝南雇请14名工人开山种树,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国有林木和湖珠村委会所有的集体林木毁损达10多万元。鉴于长泰县林业局和湖珠村委会均未主张全部赔偿权利,长泰县检察院决定对该县林业局和湖珠村委会放弃主张权利的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王阿敏 戴旺德)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0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