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家”子虚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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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1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因在网上购物被骗,南昌市民毛源宏将新浪“一拍网”所有人北京阳光山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审理认为,“一拍网”应赔偿毛源宏经济损失。 2004年10月,毛源宏在新浪“一拍网”上拍下价格3350元的二手笔记本电脑一台,并按照网上资料向卖家长沙市枫祥科技公司汇款3400元,但未收到电脑。经向长沙市工商管理局查询,发现并无这家公司。2005年3月16日,毛源宏提起诉讼,要求新浪“一拍网”赔偿经济损失34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新浪“一拍网”提供完全虚假的交易信息,对原告被欺诈负有责任。 (邹斌 郭善玲 胡锦武) 《华东新闻》 (2005年06月0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