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奖励不应厚此薄彼(言者有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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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46 人民网-华南新闻 |
6月5日,从广东中山市教育部门传出消息,今年,中山市将重奖高考和学科竞赛成绩优秀学生,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生可获3万元奖金。 近几年,地方奖励高考中的优秀学生,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虽然有人对这种做法表示质疑,但是奖励高考中的优秀学生是对其刻苦努力的一种褒奖,无疑会对其他学生起到示范作用。这一举措无可厚非,古今中外皆有。在欧美等国家,优秀考生往往能从学校得到一笔丰厚的奖学金。但中山市的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笔者认为会误导考生,减少了考生进入一流院校的机会。 任何地方都有优秀考生,但是并不是所有优秀考生都能进入北大和清华。同样,中国并非北大和清华才是优秀大学,还有一些水平大体和其相当的高校。只奖考上北大和清华的学子,对考上其他优秀院校的学生就是不公。 而更让人担忧的是,在重奖的诱惑下,中山市的优秀考生可能会出现集中报考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现象,从而造成中山优秀学生报考同一学校的严重堆挤。而相互竞争的结果,定然会使相当大一部分的中山优秀考生名落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从而也失去了进入其他优秀高校的机会。毕竟北大和清华在粤招生的数额有限。鼓励过多的人去挤“独木桥”,是一种错误的导向,结果必然会有很多人过不了“独木桥”,更有人会跌得头破血流。 北大和清华是中国千千万万学子向往的殿堂,能考上北大和清华的肯定是最优秀的学生,奖励最优秀的学生本来无可厚非,但这种奖励消息出在自由填报志愿之前,可谓时机不当,良好愿望的举措可能变成坏消息了。 《华南新闻》 (2005年06月0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