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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财政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59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自今年起,济南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新的发放办法将改为按有无承包地划分,无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今年发2000元。

  按照新办法,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筹集渠道及发放标准由原来按城镇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划分,改为以有无承包地划分。经费来源由过去的社会统筹和县乡负担,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是:无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由市财政与县(市)区财政按现行财税体制分担。有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县(市)区和乡镇财政保障,采取县(市)区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统一发放。

  每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无承包地的,由市政府统一确定。今年,无承包地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2000元,远高于往年900元的标准。有承包地的,其优待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于每年12月份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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