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面前:只有病人,没有暗娼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6:0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曹林 卫生部近日印发《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旨在推动、规范和指导全国开展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方案指出,对暗娼,可通过外展和同伴教育等方式,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促进安全套使用和鼓励接受性病诊疗与生殖健康服务等综合干预措施。(6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 从“严厉打击暗娼”到“鼓励暗娼治疗”,其中似乎可以看到一种值得赞赏的人性化态度,但如此刻意地强调一种排斥意味十足的“暗娼”身份,却让“人性化”打了折扣。我们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艾滋病面前,只有病人,没有暗娼———“暗娼”是一种道德评语,而“病人”是一种生理描述,价值混淆只能将问题复杂化。艾滋病防治首要的一点就是,对每个病人在道德上要一视同仁。无论他是不检点的性行为传染的,吸毒染上的,还是正常输血染上的,在医生的眼中,他们都只是病人。 打击卖淫嫖娼行为,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倡导社会道德和行为的检点,是教育部门的事情;对于卫生部门和医院,他们的职责只是治病,医生眼中没有暗娼,只有需要救助的病人。 在艾滋病防治中用“暗娼”字眼,不利于社会对艾滋病作为一种“病”的正视,许多本应该浮出水面纳入卫生管理范畴的病人,在道德谴责中蜷缩于角落,不敢面对正常的医治,从而给艾滋病的防治带来很多困难。 所以,卫生部门在防治艾滋病时,是没必要牵涉“暗娼”这个道德评语的。记住这个道理:艾滋病面前,只有病人,没有暗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