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管员揭内盗反遭解雇劳动部门依法还她公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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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6: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事件回放 据悉,黄延平从1992年开始就在该公司上班。前年,黄被安排做仓库保管员时,她发现仓库内电机等机器的实际数与账面数不符,遂向上级汇报。同年12月1日,公司保卫科告知黄已被停职。去年1月5日黄去上班时,被保卫科人员限制长达60个小时的人身自由,要求黄承认公司丢失物品是其所为。在相关人员指使下,她违心承认这件事。随后,公司拿着黄的供述找到黄的丈夫,让其拿出3万元钱将其“保释”。 去年2月7日,该公司将黄的材料报到中牟县公安局,黄被刑拘。后经调查得知,丢失的机器为别人所盗。去年3月11日,警方将黄无罪释放。而黄回到单位后,发现自己已被解雇。 审理实录 为讨回公道,黄将公司起诉到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调解无效后,5月19日,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此案。黄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补偿停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而公司以黄没履行仓管员职责为由,要求驳回黄的请求。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认定原告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等,缺乏有效证据。因此,公司作出的解除原告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予支持。同时,公司应为原告支付不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生活费。 责任编辑:陈要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