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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公布举报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20 大连日报

  新华社沈阳6月7日电记者7日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辽宁省公安厅奖励提供重要信息人员暂行办法》6日起正式实施。今后,老百姓如举报能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起直接或重要作用的案件线索,有可能获得100元至5万元的奖金。

  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徐文新介绍,举报或报告的信息应主要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肇事逃逸、在逃人员,违反《信访条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铁路、公路,携带危险物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信息。

  徐文新说,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或匿名进行举报,但为了对举报人负责,保密信息,目前尚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他介绍说,奖励实行首报奖励、一案(事)一奖、不重复奖、举报保密、虚假惩罚的原则。举报(报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银行转账、邮政汇款、直接领取等方式兑现奖金。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或恶意干扰举报工作的行为人,当地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教育训诫,情节严重者,依据有关法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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