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学子社会实践要计学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56 扬子晚报

  本报讯“社会实践要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作为对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记者昨获悉,团省委、省学联已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各高校团委将组织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意见》中规定,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同时也要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除了加强以教学、专业实习为主要内容的实践外,还要开展勤工助学、科技发明等方面的实践,同时规范和促进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技能。社会调查也是大学生实践的重要形式,各高校将组织大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校期间每人至少要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写出一篇较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薛玲)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