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力遏高校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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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44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我市决定在高校实施“阳光工程”,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将对高校收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有乱必查,有错必纠。对学生、家长反映的乱收费举报,将由市纠风办与市物价局联合查处。 我市要求各高校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内容,凡属自愿交费项目,一定要注明“自愿”字样。 各高校在招生工作中要公开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招生资格及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