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松坤河源一审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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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55 南方日报 |
蔡松坤河源一审判无期 本报讯(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殷水泉)虚开增值税票7000多万元、印制假人民币2100多万元——河源建市以来首宗数额巨大的伪造货币和虚开增值税票特大要案日前开审,3名涉案罪犯分别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9日至7月11日,被告人蔡松坤(汕头市潮阳区人)伙同蔡洪展(在逃)等人,以“六盘水市新宏发贸易公司”的名义,在无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广州、深圳、上海、南京、长沙和福州等28个城市的59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22份,价款税额合计7012.4084万元。同年7月12日,经群众举报,事情败露后,两人当天逃离六盘水市。至2002年2月6日,税务部门追回税款144.131006万元、罚款71.329059万元及1.446435万元滞纳金。 法院同时审理查明,2003年12月3日,被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通缉的蔡松坤在河源市区找到其同乡蔡镜秋,谎称准备在河源市区做乌龙茶包装袋和茶叶商标,租下蔡镜秋的油坊仓库作为车间。之后,与蔡洪展、王良平、王志辉(在逃)、赵开勇等人印制假币。2004年2月26日,作案现场被河源市公安、工商部门查获。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50元面额假人民币成品437227张,面值2186.135万元,半成品8445张及印刷机等作案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