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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城管警察 应对暴力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56 南方日报

  广州拟修改城市管理监察条例

  成立城管警察 应对暴力抗法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王长庚通讯员/穗仁宣)城管执法中时常遭遇暴力抗法,去年全广州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340宗,受伤队员达170多人次,而因实施暴力抗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仅39人次!据悉,广州市政府已向市人大提请修改颁布实施已7年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改名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该《条例》已纳入今年人大的立法预备项目。笔者了解到,《条例》修改稿建议广州成立“城管警察”,以更好地解决暴力抗法层出不穷的尴尬现象。

  340宗暴力抗法,仅有39人次被拘

  昨天上午,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常敏代表市政府就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汇报。汇报中指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偏少,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立法滞后,手段落后。常敏称,“执法行为有时得不到理解,占道乱摆卖者多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采取‘你进我退、你守我收、你走我来’的方法对抗执法,一旦被查获,男的抢、女的闹,不明真相的群众往往容易受到误导,站在违法者一方,使本来并不复杂的执法工作处理起来比较棘手。”

  在城管的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市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340宗,受伤队员达170多人次,而因实施暴力抗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仅为39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在会上多次强调,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暴力抗法者,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保障部门来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顺利执行公务。

  成立“城管警察”,给“走鬼”致命打击

  “‘走鬼’为何如此嚣张,就是因为他知道暴力抗法不会有大事。”林文毅指出,一般的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是按民事纠纷处理,行政拘留的不多,这对“走鬼”威慑力不大。对此,在《条例》修改稿中,暴力抗法拟被定义为“阻碍公务”,处罚力度将加大。同时,修改稿建议广州成立“城管警察”,即将城管巡查和公安执勤有效结合起来,给“走鬼”致命打击。

  而笔者日前从荔湾区城管办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城市管理综合辅助队将纷纷在荔湾区各街道“亮相”,这支队伍身兼城市管理、治安防范等方面的职能。

  据介绍,城市管理综合辅助队伍拟每个街道设立一支,初步确定每支队伍25人。步行街城监分队7月1日正式亮相上下九步行街,对“走鬼”摊档、无证照小贩等进行重点整治。此外,针对执法过程中往往存在暴力抗法的现象,同时又有现场取证难的难题,该区为每条街道购置了一台摄像枪,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暴力抗法的现场取证力度。

  没收物品装入“证据袋”

  “走鬼”频频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甚至引发暴力抗法,还有一个“导火索”——没收的物品如何处理?在笔者的多次采访中,乱摆卖人员多数认为被没收物品大部分被城管私吞了。因此,修改稿还拟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推行“证据袋”。林文毅指出,按照省有关规定,执法队伍没收物品后,必须清点,登记,严格管理。但这运用在城管执勤上,却有一定难度。

  “就拿小饰物来说,一个摊位几百个,城管一一清点,登记,两个队员一个上午都搞不完,同时,不少小东西,名字都叫不出,如何进行登记?因此,修改稿拟推出‘证据袋’,即城管在执法时,没收的小物品一律收入‘证据袋’中,然后贴上封条,‘走鬼’则在封条上签字,以确保物品不会被私吞。”林文毅说。

  据了解,《条例》的修订已纳入今年人大的立法预备项目,林文毅透露,修改稿中,少数规定和上位法还有冲突,这段时间将进一步研讨和修订。

  图:

  城管经常遭遇暴力抗法,却又无可奈何。 王长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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