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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场“走鬼”谁来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56 南方日报

  公交站场“走鬼”谁来管?

  市交委建议列入城管整治范围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通讯员/穗仁宣)尽管《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把街边路旁的乱摆卖列为“六乱”之一进行整治,但由于《条例》没有规定在公交站场、候车亭等地方乱摆卖也应该列入整治范围,导致“走鬼”有空可钻。昨天,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建议,《条例》应修改相关条款,把“在市政公共交通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列入城管的整治范围,加强对城市交通公共设施的维护,维护广大市民的出行环境。

  另外,市区新型候车亭“上岗”后,一直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青睐”。据市交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候车亭的铝合金部分、有机玻璃及大量的灯箱被盗,甚至有不法分子将整个候车亭连根拔起,甚至出动了小型吊车。多个站点设施遭到破坏。市交委建议公安和城管部门加大对这些不法分子的查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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