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权拟移交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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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56 南方日报 |
《条例》修改稿将理顺城管职能范围 拖车权拟移交公安 本报讯(记者/王长庚 陈洁娜通讯员/穗仁宣)原本属于国土资源、公安、交通等其他机构的执法任务,如今都一股脑儿给了城管部门,导致《条例》规定的广州城管支队的执法范围由原来的59项飙升到如今的106项,压得城管队员喘不过气来!为此,正在研讨的《条例》修改稿中,将理顺城管职能范围,如拖车权和站场管理权等城管将交出去,不再大包大揽。但一些原本未划入城管的执法权,也有可能在省试点方案的指导下,纳入城管范围。 按照《条例》规定,广州城管支队的执法范围仅为59项,但目前,市城管的执法任务达到106项目,多余的47项为市政府下文委托,如燃气、供水、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建筑行业劳保金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无证游医管理等。这造成了城管履行的职责大大超出《条例》授权范围,给人员本不多(2765人)的执法队伍带来较大压力。记者了解到,像东山、海珠、越秀、白云等区,城管为完成繁杂的任务,不少队员的工作时间每天都在10小时以上。 为此,正在研讨的《条例》修改稿中,将理顺城管职能范围,林文毅表示,今年2月,省政府下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分成4类,分别为城市管理领域、文化管理领域、农业管理领域和国土资源环境领域,不同领域由不同机构来管理。 “修改稿参照试点方案,梳理了城管的职能范围,原来一些属于国土资源、公安、交通等其他机构的执法任务,城管将交出去,不再大包大揽,比如说拖车权,城管就准备移交给公安,站场管理就准备移交给交通”。林还透露,就移交执法权一事,城管早已开始筹备,像移交拖车权,城管已经和公安协调了一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