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入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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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07 南方日报 |
中山 本报讯(记者/方正 通讯员/刘洪希)笔者昨日从中山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从本月起至9月30日,中山市将开展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凡行经该市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须在核定载重范围内,按规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据介绍,为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装载、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污染及客运车辆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中山决定在6月至9月期间,由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或车主)、销售单位、车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销售。对允许上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了要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载重限量装载外,只能在每日零时至早上6时期间准许经中山市辖区的S365线(神井线)、105国道、S364线(沙水线)、高速公路通行,中山城区道路任何时间不得通行(办理通行证的车辆除外),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9座以上客运车辆还将在6月底前全部安装GPS监控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