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经济责任审计考核政绩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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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2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一家之言陈耘 目前,中央正加紧制定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标准及细则的消息被广泛报道,政绩成本分析首次引入政绩考核体系在所有报道中都是着重强调的一个内容。人们有理由期望在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中引入“政绩成本分析”取得实效,但是,谁来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成本?笔者以为,作为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的经济责任审计在此应担当重任。 如果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来衡量,许多官员津津乐道、引以为豪舍得花大钱的地方其实并不需要花那么多钱,比如是否真的需要盖那么多又高又前卫的楼、修那么多又宽又洋气的路、造那么多又大又漂亮的广场?而这些工程背后又隐藏了多少腐败和黑钱?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年初曝光的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腐败案,一个3万到5万元就可搞定的公交候车亭,在他手里能花出去20万元。 针对遏制腐败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审计的方式和手段对领导干部进行的一种监督和检查。但它又不仅仅是审计,它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审计的本身。经济责任审计的出现,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话说,“改变了过去审计机关‘对事不对人’的做法”。尽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还仅仅是开始,但是它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威慑力,它已经在干部管理监督和对政府的行政行为约束中开始发挥作用。统计显示:从2000年至2004年上半年,全国有17.4万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接受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共选拔任用领导干部1.4万人,降职1730人,撤职983人,其中,1232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252名领导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长远经济效益与当前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担当起考核领导干部政绩成本的重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