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商业贿赂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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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2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有感而发叶森 外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在我国行贿的问题,近日因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处以近480万美元巨额罚金而暴露(6月6日《宁波日报》)。德普商业回扣事件,再次暴露了我国商业贿赂这一潜规则对中国投资环境的破坏、对社会道德和法制秩序的危害。笔者认为,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打破潜规则势在必行。 商业贿赂这一潜规则在国内极为普遍,医药、建设、设备采购等领域尤为严重。跨国公司在华行贿的事件也不断上升,在最近10年内我国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商业贿赂除了藐视国家法律外,对社会的危害还体现在以下二方面: 一是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建立公平的环境、进行良性的竞争以及提供健康的产品,是正常市场竞争的显规则,而潜规则无视商业道德和法律约束,其损人利己的行为践踏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由此造成的危害显而易见。 其二,潜规则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君不见,在商业潜规则贿赂盛行的领域,都是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最严重的地方。如众人皆知的医药回扣,最终都转嫁到了患者身上。 潜规则的盛行,暴露了我国对打击商业贿赂法制上存在的不足。要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如像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一样,可以对企业处以高额的罚款,让其为不遵守商业法律付出巨大的代价和信誉风险。二是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使坚守商业道德和法律准则的企业享受应有的商业待遇。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显规则战胜潜规则,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