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大桥明年纳入年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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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43 南方都市报 |
琶洲大桥明年纳入年票制 市交委答复代表建议称收费经批准,临时收费站收费期限为一年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任文)针对广州市人大代表就琶洲大桥收费问题的质疑、建议,日前广州市交委作出答复:琶洲大桥收费站是经省政府批准的合法收费站,明年3月收费满一年后将纳入年票制范围。 今年3月,琶洲大桥设置的临时收费站开始对过往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今年人代会期间,袁方等11位市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指出,琶洲大桥突然收费,缴纳年票的车辆概莫能外,此做法不合理,建议指出,“如果收费是为了回收建桥的资金,与市区紧密相连的琶洲大桥应属于年票制范围;如果收费是为了控制大卡车的拥入,可以在路口竖禁行;如果是为了控制外来车辆经过,可以像其他路口一样仅对外来车辆收费。”建议称,收费站邻近广州会展中心,会展期间车流量大,收费容易导致交通堵塞。对此,代表们建议,市内交通要道不能随意设立收费站,如果一定要收,应该召开价格听证会。袁方等在建议中强调,琶洲大桥“如果有非收不可的理由,至少是已经纳入年票制范围的车辆不能收费,建桥费从年票统一拨出。” 市交委的答复介绍,琶洲大桥工程项目是经省政府办公厅及省计委批准建设,并同意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收取车辆通行费,项目经营收费期25年。省交通厅随后批准在琶洲国际会展中心的双塔路东侧、新港东路的北侧距珠江南岸琶洲大桥桥头200米处设置临时收费站,收费标准经省物价局批准同意。据悉,临时收费站收费期限为一年,自开始收费之日起计算,期满后纳入广州市年票制范围。 答复表示,琶洲大桥收费站是合法收费站,非随意设立,因此不属于应召开价格听证会的范围。由于目前广州城区年票制并未涵盖该桥,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纳入年票制项目收费之前,市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不宜要求其停止收费。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大桥收费可能影响交通等问题,答复称,大桥收费期满1年后纳入广州年票制范围,届时可考虑作为年票制次票收费站继续加以利用。 |